鑫苑物业:赵霞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04-09 10:01:03 来源:房企观察网
根据委任函,赵女士有权收取每年120,000港元的袍金
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赵霞女士(「赵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4月8日起生效。
赵女士的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赵女士,43岁,持有(i)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ii)武汉大学法学(民商法)硕士学位;(iii)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及(iv)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赵女士曾于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及助理研究员,并于2002年7月至2019年6月担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自2020年3月,彼亦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兼硕士生导师。
赵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4年4月8日起计初步为期三年。委任函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细则」),赵女士将任职至本公司于其获委任后的下一届股东大会为止,并须于有关股东大会上接受重选,其后则根据细则须最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根据委任函,赵女士有权收取每年120,000港元的袍金。有关袍金乃由董事会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参考其背景、经验、资歷、职务及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公司的职责而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