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服务:李楠已辞任非执行董事 付婷接任
2021-12-08 09:29:44 来源:房企观察网
自2015年起,付女士一直担任阳光融匯资本财务总监。
非执行董事辞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李楠先生(「李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以投放更多时间从事其他商业事务,自本公司即将举行的应届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结束起生效。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李先生于其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委任非执行董事在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推荐下,董事会决议提名付婷女士(「付女士」)为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的候选人,惟须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
付女士的履歷详情载列如下:
付婷女士,36岁,为中国註册税务师协会的非执业註册税务师及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评为中级会计师。付女士于2007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颁会计专业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至2015年,付女士曾在多间实体担任财务管理职位,涉及保险、资本管理及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财务经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经理。自2015年起,付女士一直担任阳光融匯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融匯资本」)的财务总监。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分别由北京融匯瑞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匯瑞光」)拥有2.63%、由北京融匯阳光永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阳光永晟」)拥有2.15%、由北京融匯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阳光新兴」)拥有1.40%。融匯瑞光及阳光永晟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融匯阳光瑞海投资有限公司(「阳光瑞海」),其由阳光融匯资本拥有40%。阳光新兴的普通合伙人为阳光融匯资本。阳光融匯资本由西藏晟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晟博」)拥有20%。西藏晟博由付女士拥有50%。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融匯瑞光、阳光
永晟及阳光新兴各自并非付女士的受控法团,因此付女士并不视作于融匯瑞光、阳光永晟及阳光新兴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自2019年2月19日起,付女士亦担任阳光瑞海的执行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企业管理谘询。
经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本公司将与付女士订立服务合同。初始服务年限将自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起计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服务合同,付女士有权每年收取董事袍金人民币180,000元(税前),该金额乃由董事会参照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按付女士的资歷、经验、职责及现行市况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