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物业:王鹏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04-14 09:41:44 来源:房企观察网
王先生亦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辞任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王鹏先生(「王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时间於其他事务,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由2021年4月13日起生效。於王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後,王先生亦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
王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王先生为其任内对本公司所作出贡献致谢。
未符合上市规则於王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後,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减少至不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定之最低人数。此外,於王先生辞任後,审核委员会仅由两名成员组成,减少至不足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之最少三名成员。
为符合上市规则,本公司将尽力识别适合候选人,以根据上市规则第3.11条及3.23条规定,於王先生辞任生效日期後三个月内尽快填补董事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位临时空缺。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股份买卖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於2021年4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待本公司刊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