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20-02-07 10:03:24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ST 新 光,股票代码:00214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2 月 4 日、5 日、6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4.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状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1 月 7 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周晓光女士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虞云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后,周晓光女士、虞云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0-002)。
4、公司及相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7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3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于 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 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及《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005)。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0 年 2 月 4 日、5 日、6 日),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