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大公国际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A
2020-01-03 21:15:37 来源:房企观察网
前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1月3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公国际资 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上调公司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至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调公司发行的“15阳房01”、“15阳房02”债 项信用等级至AAA。
详细情况如下:
一、评级变化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简称和代码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5阳房01;112260。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5阳房02;112267。
(二)进行评级调整的评级机构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级调整的时间:2020年1月3日。
(四)前次评级结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上述2只 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调整后的具体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审定,上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至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上调上述2只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至AAA。
(六)评级机构进行评级调整的原因: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酒店业务、商管业务以及建工板块业务等。跟踪期内公司签约销售规模快速增长, 预收房款大幅增加,土地储备仍充足,且一、二线城市占比高;公司净利润水平大 幅提升,2019年9月末,短期有息债务规模及占比大幅下降,平均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融资结构有所改善。 基于以上等因素综合分析,大公国际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A,评级展 望维持稳定,“15阳房01”、“15阳房02”信用等级调整为AAA。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此次评级调整是大公国际对公司主体及公司所发行的“15阳房01”、“15阳房02” 信用情况的肯定,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质押式回购 资格等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