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拟向关联方借款19亿元
2019-12-10 07:17:22 来源:房企观察网
利率不超过 10%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全资子公司联合 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借款共计不超过 19 亿 元,具体情况如下: 我司向地产集团借款不超过 15 亿元,利率不超过 10%,期限 1 年,可提前还款,拟由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本项担保需经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我司向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鼎信”) 借款不超过 1 亿元,利率不超过 10%,期限 2 年,可提前还款,拟由 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需经 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2 我司全资子公司联合置业在地产集团有 3 亿元借款即将到期,现 联合置业向拟向地产集团申请上述借款到期续借,利率不超过 10%, 期限 1 年,拟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需经我司国资管理 部门批准,且经我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我司曾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 易议案》,同意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2019 年度向地产集团借款金额 不超过 80 亿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10%,本次续借前,我司 2019 年 度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 38.4 亿元,本次借款后,我司已使 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 57.4 亿元,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 大会审批的额度,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 方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由于地产集团持有我司 53.32%股权,是 我公司控股股东,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晖、李永前、 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 市场激烈的竞争,体现了地产集团对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