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收到上交所关于出售资产事项问询函
2019-12-03 09:09:56 来源:房企观察网
说明此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临2019-032)》 等相关公告。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34号),内容如下: “2019年11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出售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一 层和三层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7.1 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总额为1.33亿元,预计增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 12,655万元,增加净利润5,100万元左右。同时,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2019 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8.8万元,归母净利润-2,173.28万元。此外,公司分别于 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出售房产,实现营业收入为7,452.67万元和1,162万元, 增加利润总额约3,700万元和6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的收入 确认条件;(2)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近年来,公司营业 收入主要来源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和销售。截止2019年三季报,公司投资性房 地产账面价值仅为6,290.47万元,此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为3,496.53 万元。请公司结合近三年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和业绩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风险。(3)公司近年来出售房产的主 要目的,是否为避免因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新疆兵团大厦裙楼部一层和三层 产权,出售单价分别为2.94万元/平方米和1.47/平方米。请公司:(1)结合标的 资产情况、周边可比房产价格,说明此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为促成交 易而低价处置资产的情形。(2)从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进一步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三、公告显示,交易对方为上海强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荣物流), 注册资本2亿元。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强荣物流资产总额2.67 亿元,所有者权 益2亿元。此次交易总金额占强荣物流资产总额的49.81%。
请公司结合交易对方 强荣物流的主要资产和负债构成情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说明交易对 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以及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12月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