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解除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
2019-11-26 14:03:00 来源:房企观察网
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收到《浙江省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 07 民初 272 号之一及【2019】浙 07 民初 381 号之一),解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厦房产”)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 城”)持有的部分股权, 查封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厦房产及新城持有的部分股权被冻结系与上海坪 凡实业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所致,详见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9-109)。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8 月14日提出变更保全的申请,要求解除(2018)沪01民初1339号民事裁定涉及的 部分财产的保全,并要求变更查封万厦房产名下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的价值3亿 元的万厦御园房产。 万厦房产的部分房产被查封系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所致,债权人进行的诉讼保全,此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造成 影响,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保全方进行和解协 商,争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