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聘任何飞担任公司联席总裁 税前年薪700万
2019-11-12 07:07:48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其中 60%部分为固定薪酬,40% 部分为绩效奖金。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11月6日以书面形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7人,实到7人,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 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何飞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长刘道明先生提名,董事会人力委员会审核通 过,聘任何飞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联席总裁,全面负责房屋智造业务板块 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拟定何飞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 700 万元,其中 60%部分为固定薪酬,40% 部分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由董事会人力委员会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 发放)。该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郭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经营需要,经总裁汤国强先生提名,董事会人力委员会审核 通过,聘任郭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拟定郭君先生年度税前薪酬标准 380 万元,其中 60%部分为固定薪酬,40% 部分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由董事会人力委员会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 发放)。该薪酬标准不包括与公司年度实现净利润挂钩的利润奖金。 本
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1、何飞先生简历
何飞,男,1971 年 11 月生,江苏泰州人,东南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 位。1993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深圳第一建筑公司担任副处长兼项目经理; 200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招商蛇口历任佛山公司总经理、广州管理总部 副总经理、广州公司总经理、集团运营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公司总经 理、集团副总经理兼东南区域总经理、海外工作副组长、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兼深圳区域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旭辉集团担任副总 裁兼深圳区域总经理。2019 年 11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联席总裁。 何飞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 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郭君先生简历 郭君,男,1962 年 12 月生,浙江杭州人,吉林建筑大学本科工民建专业毕 业,建筑经济管理研究生。1983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浙江省建设总承包 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1994 年 2 月起任该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2002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山东中润集团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 月、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在宝龙地产担任执行 副总裁、执行董事;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南房地产集团担任总裁; 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北京众美集团担任执行总裁兼副董事长;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自主创业;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在东胜集团担 任执行总裁、董事局副主席;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领航控股集团担 任执行总裁;2019 年 9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郭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 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