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
2019-08-20 08:22:2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公 司债券
近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48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公 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 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