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子公司一审判决向原告赔偿544.26万元
2019-07-22 07:52:13 来源:房企观察网
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2.1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收到湖 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2018)鄂 01 民初 2959 号《民事判决书》,对于公司子公司武汉市泰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宇商 贸”、“被告”)与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城建”、 “原告”)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泰宇商贸应向中央城建赔偿设计费并支付违 约金合计 544.26 万元。
根据本次判决,公司子公司泰宇商贸应向原告赔偿设计费并支付违约金合计 544.26 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2.19%,对于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鉴于上述诉讼尚未最终结案,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行使相应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