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房企收到年报问询函 新湖中宝需要从现金流、开发业务等方面披露
2019-05-31 07:31:5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公司房地产业务去化压力较大,且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较长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湖中宝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现金流情况、资产和担 保情况、应收应付款项、房地产开发业务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 述信息。
一、关于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皆为负,分别为-37.79 亿元和-40.69 亿元。
1、年报显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自 2015 年至今首次 为负。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180.72 亿元,同比下 降 13.12%;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194.16 亿元,同比 上升 15.70%。请公司补充披露:(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2 减少,同时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出现金增加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 经营风险;(2)详细列示经营活动中往来款的具体存在形式和交易 背景。 2、年报显示,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中,拆出款项形成的现金流 出为 34.15 亿元,同比上升 14.43 倍。并且公司同时收到并支出均为 8.7 亿元的投资意向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拆出款项的具体用 途;(2)投资意向金的具体投资方向,同时收到和支出投资意向金 的具体交易安排。
二、关于公司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投资种类较多,包含债券、股票、基金、理 财等多种类别。 3、年报显示,2018 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为 14.83 亿元,其中 2018 年新增基金投资 12.39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基金投资的产品种类、基金管理人、 投资规模、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投资收益等情况;(2)就 所投基金的底层资产质量进行说明,并充分提示风险。 4、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赎回 66.13 亿元理财产品的同时,购 买 46.73 亿元理财产品。但是在其他流动资产部分,2018 年理财产 品科目余额为 0。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报告期末公 司理财产品余额;(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质量,有无存 在较大的投资损失风险;(3)列示购买各品种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 投资期限和收益率情况。 3 5、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 160.18 亿元,同比下降 10.05%; 且其中 14.35 亿元处于使用受限状态。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1)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三、关于资产受限和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多的资产受限和对外担保情况。其中受限 资产合计454.47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2.49%;对外担保合计224.23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65.21%。 6、年报显示,公司受限资产中,106.17 亿元为被质押的长期股 权投资,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 32.97%;22.12 亿元为被质押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22.81%;303.82 亿元为 被抵押存货,占公司所有存货的 43.19%。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 述受限资产被质押或抵押的交易背景;(2)质押融资的融资对象和 融得资金的具体用途;(3)有无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 质押或抵押资产的情形。 7、年报显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 224.23 亿元,包含对控股 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及关联方,以 及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担保 的情况。且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的债务担保占比 达 74.46%。请公司补充披露:(1)详细列示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和经 营情况,说明其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2)担保对象为上述被担 保债务有无其他增信措施。
四、关于应收应付款情况 8、相关资料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与公司分别持有新湖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52%和 48%股权。同时年报显示,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湖控股提供 24.78 亿元资金用于资金周转,且会计 师在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 说明》中,将上述款项列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请公司补充披露:(1) 上述资金拆借的具体时间和交易背景,是否存在资金回收风险;(2) 关联交易发生额占 2017 年度公司净资产的 7.70%,但公司未履行披 露和审议程序的原因;(3)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是否同比例向新湖控 股提供相应的资金,是否涉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9、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在 25.39 亿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多笔系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公司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允升投资)对公司的债权形成。请公司补充披露:(1) 允升投资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公司相关债权的交易背景;(2)相关 债权是否曾出现到期未归还情形;(3)内部债权转为外部债权对公 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加剧公司的债务压力,并充分提示风险。 10、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为 17.31 亿元,同比增 长 89.82%,主要系预付投资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 付投资款的预付对象、交易时间和交易背景;(2)说明预付投资款 的资金安全性和预期收益情况,有无采取相应保障措施;(3)相关 投资交易未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原因;(4)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 况;(5)有无触发并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 11、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包含 2.72 亿元预收股权转 让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形成上述预收股权转让款的交易背景; (2)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是否存在实际困难,相关手续尚未办妥的原 因,并披露目前交易进展。 1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欠款方余额合 计 8.53 亿元,占所有应收账款金额的 96.37%,且多为报告期内新增 应收账款。请公司补充说明:(1)逐笔列示前五名应收账款的交易 对象、交易金额和交易背景;(2)上述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五、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3、年报显示,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湖集团转让新湖期货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部分股权造成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销 售费用、投资收益等多个科目存在明显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 内新湖期货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以及主要财务数据。
六、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去化压力较大,且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较长。 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4、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存货 703.54 亿元,同比增长 18.50%; 而 2018 年预收账款仅 163.57 亿元,同比增长仅 5.00%。请公司补充 披露:(1)结合在售项目所在地区的限购政策及周边房地产市场价 格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请分地区说 明公司的存货和去化情况;(3)结合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房地产销售、 6 去化以及毛利率情况,说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盈利能力和业绩可 持续性。
15、年报显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存货中,位于杭州、衢州、 苏州、上海等地多个在开发项目时长已超过十年。请公司说明上述项 目开发进展缓慢的原因,公司后续对项目进展有无相应安排和调整。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方便 说明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 对上述问题 1、4、5、6、8 发表意见。
请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目前,公司正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及时披露对问询回 复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