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地产关联交易收购香港一幢超甲写字楼
2019-03-25 10:28:54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拟持有物业作自用、出租及投资用途。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交易时段後),买方与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以约898.7百万港元为代价,(i)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且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ii)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将债务转让予买方。
收购事项完成须待下文「先决条件」一节所载若干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後,方告完成。
卖方於紧随主买卖协议完成後及於完成前为目标公司之唯一股东,目标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并於本公告日期为物业之注册实益拥有人。於完成後,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之财务业绩将综合并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由於卖方由郭女士(本公司之董事及控股股东)全资拥有,因此卖方被视为郭女士之联系人,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收购事项适用之所有相关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4(9)条)均低於5%但部分高於0.1%,故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仅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而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76(2)条项下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郭女士(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并於买卖协议拥有重大权益)已於董事会会议上就批准买卖协议之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林龙安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郭女士之配偶、林聪辉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郭女士之妹夫、及林禹芳女士,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郭女士之女儿,亦已於董事会会议上就批准买卖协议之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除上所述,概无任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於买卖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
目标公司之主要资产为物业,乃位於香港中心商业区中环之一幢超甲级高层楼宇。物业享有优越畅达的交通网络,可便捷地到达周边其他高级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