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收到证监会核准发行70亿元公司债
2019-03-14 06:34:31 来源:房企观察网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19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0号)。
批复主要 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的公 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次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 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 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