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收到证监会批复发行11.67亿元公司债
2019-01-25 08:40:26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 号)。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现就上述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16,700 万 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 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 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范围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