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置业收到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11.61亿元
2018-11-15 06:32:02
剩余的土地成交价款金额较大,能否按期收到,仍具有不确定性。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 控股孙公司南京龙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龙凤”)报 告,南京龙凤收到南京市秦淮区政府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 11.61 亿 元。
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的基本情况,南京龙凤名下位于南京市核心商业区新街口的铁管巷 A、C 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于 2017 年 10 月被政府收回,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公 告临 2017—040 号、临 2017—047 号、临 2018—002 号、临 2018-017 号以及临 2018-018 号。
根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置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东铁 管巷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给南京龙凤出具的 《关于东铁管巷 A、C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的复函》的 约定,此次南京龙凤收到的补偿款仅占受让人置地(香港)投资有限 公司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 50%,余下的补偿款将在 2019 年 3 月 6 日前置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后,由 秦淮区政府向南京市财政申请支付给南京龙凤。
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时确认该项收入,公司收到该笔 50%的土地补偿款时将一次确 认全部收入。
该地块的补偿款收益将对本公司今年的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 4.8 亿元,具体数据以本公司定期 报告和经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余下 50%的土地补偿款需待置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向南京市 土地出让部门支付剩余的土地成交价款后,由秦淮区政府同步向市财 政申领该笔土地出让金,然后支付给南京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