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连续涨停 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2018-11-12 22:16:37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
公司股票交易 2018 年 11 月 8 日、11 月 9 日、11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函证,截至目前,控股 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 大事项。
3、经查证,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征询函》的复函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的《征询函》收悉,现就有关内 容回复如下: 目前,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你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 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