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大股东湖南华夏计划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98%
2018-08-24 09:11:02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持有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股份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 6.45%)的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及其持有我司股份 7,322,85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 1.64%)的一致行动人彭程计划减持我司股票,其中,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860,00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1.99%);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3.98%)。
拟减持数量及占我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8,860,00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1.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17,720,000 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 3.98%)。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湖南华夏及一致行动人彭程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我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见、承诺一致3我司在 2008 年 12 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增发。华夏集团曾承诺:自通过认购增发股份取得中交地产股份后,自股权分置改革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中交地产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2%,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