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新增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6186 万


2018-08-21 08:32:03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18 年 8 月 9 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弘股份”)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 503,269.13 万元。

近期新增到期债务情况年 8 月 18 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 6,186.12 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具体新增逾期债务明细累计债务违约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 508,426.60 万元(近期公司及子公司偿还了部分借款),全部为各类借款。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债务违约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一)影响分析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债权人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提起诉讼(仲裁),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未来融资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将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并将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二)特殊条款执行披露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形后,会触发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中的特殊条款。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可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后期计划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争取尽早解决上述逾期债务问题。后期具体计划如下:1、寻求重组年 6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集团”)与新疆佳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佳龙”)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目前新疆佳龙正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根据该相关规定,中弘集团拟向新疆佳龙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存在被终止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加快资产出售目前,公司在积极推进公司库存房产销售的同时,正跟多家机构积极商谈资产出售事宜,将通过出售相关资产回笼资金,争取早日偿还到期借款。

公司与海南罗胜特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8 日签署了附加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 14 亿元的价格转让如意岛公司 10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催收应收账款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催收,部分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务逾期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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