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委任黄晶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06-14 17:53:55 来源:房企观察网
黄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其工作职责及现行市场薪金水平後厘定的年度董事袍金335,000港元。
6月14日,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黄晶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黄先生,61岁,现任哈佛中心上海(「哈佛」)董事总经理。彼於多年从事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之後加入哈佛。黄先生最近曾任德太集团(「德太」)成长基金和人民币基金(「RMB」)驻中国上海合夥人。在加入德太之前,彼曾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建立并管理其上海办公室。彼的其他投资行业职位,包括先後出任软银亚洲信息基础投资基金(「SAIF赛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香港新意控股公司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合夥人,以及英特尔公司战略投资机构高级经理。
於他进入投资行业之前,黄先生亦曾担任美国GartnerGroup公司亚太地区市场研究部总监,共同创始美通无限公司并担任其市场部副总裁,并於中国传媒大学担任英语讲师。加入哈佛之前,黄先生曾任中华股权投资协会(「CVCA」)理事及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SHPEA」)副理事长。黄先生获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及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士学位。
黄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起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黄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其工作职责及现行市场薪金水平後厘定的年度董事袍金335,000港元。
黄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同时,彼於本公司上市证券中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分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黄先生於过往三年内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上市的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