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发:收到传讯令状
2025-01-17 08:19:3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原告向本公司索偿3,635,000港元
收到传讯令状
本公告乃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作为被告)已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法院」)于2025年1月14日发出的传讯令状(「传讯令状」),该传讯令状由代表创意(大中华)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原告」)的律师针对本公司发出。
如传讯令状所附申索陈述书所述,原告向本公司索偿3,635,000港元,即本公司就原告向本公司提供印刷服务而应付予原告之未偿还款项。原告亦申索利息、损失、讼费及法院认为适当之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本公司谨此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上述未偿还款项存在争议。本公司将就上述事项寻求法律意见后提出辩护,积极抗辩原告之索偿。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公告方式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任何进一步重大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