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呈请聆讯延期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2024-12-19 10:23:46 来源:房企观察网
高等法院已撤销原定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的呈请聆讯
本公告乃由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25(1)(b)条及第37.47E(c)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呈请人对本公司提出清盘呈请。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在本公司及呈请人一致提出延期申请后,高等法院已撤销原定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的呈请聆讯,并将呈请聆讯延期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便其股东及投资者知悉任何有关呈请的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