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房产集团: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2024-12-06 07:18:47 来源:房企观察网
总额不超 过(含)人民币4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40亿元的短期 融资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 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 过(含)人民币4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40亿元的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下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或 多次发行。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 注册总额: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含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下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人民币40亿元),将根据公司实际资 金需求分期发行; 2、 发行期限: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366天;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 确定,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分期发行; 1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 商共同商定; 4、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 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6、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债务结构、项目 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 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 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 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 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与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 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 理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注册、 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 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主管部门的 意见对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且上述未提及 到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 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议案有效期 本次发行注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