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押后聆讯至2025年3月12日举行
2024-11-15 09:05:17 来源:房企观察网
取消原定于2025年1月15日举行的押后聆讯,押后至2025年3月12日举行
谨此提述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10月2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针对本公司的呈请(「该等公告」)。除另有説明,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024年11月13日,高等法院根据呈请人及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提交的同意传票,下令准许修订呈请,并取消原定于2025年1月15日举行的押后聆讯,押后至2025年3月12日举行。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