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集团:委任永拓富信为本公司新核数师
2024-11-01 09:20:3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永拓富信建议的审核费用与本集团所需审核服务的范围相符。
本公告乃由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于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其可得内部资源)后,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生效。董事会亦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作出的公开声明内,财政部已对开元信德作出限制,五年内不得从事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核服务业务。经考虑上述理由及状况后,董事会认为委聘开元信德为本公司核数师并不合适并因此接受开元信德的辞任。
开元信德已于其辞任通知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其认为并无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更换核数师而言,董事会并不知悉本公司与开元信德之间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期,开元信德尚未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开展任何审核工作。因此,董事会认为开元信德的辞任将不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审核及年度业绩发佈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董事会谨此诚挚感谢开元信德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委任核数师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考虑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已议决委任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永拓富信」)为本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开元信德辞任后之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来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认为委任永拓富信为本公司新核数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在建议委任永拓富信为新核数师时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其丰富经验、行业知识及具备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核工作的技术能力;(ii)其对本集团的独立性及客观性;(iii)其拥有的资源及能力;及(iv)参考本集团业务经营及资产规模,永拓富信建议的审核费用与本集团所需审核服务的范围相符。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永拓富信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