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瑞控股:开元信德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


2024-08-20 08:21:12 来源:房企观察网

董事会谨此对中正天恆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表示热烈欢迎。

本公告由景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13.51(4)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经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其可用内部资源)后,已辞任本公司之核数师,自2024年8月19日起生效(「辞任」)。开元信德辞任前,本公司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机构作出的监管决定,开元信德五年内不得从事内地公司在中国内地之外的上市审计业务。

开元信德于其辞任函中确认,并无与其辞任有关的情况或其他事宜而需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确认,本公司与开元信德概无任何分歧,彼等认为,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垂注。

委任核数师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审核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已决议委任中正天恆会计师有限公司(「中正天恆」)为本公司核数师,自2024年8月20日起生效,以填补开元信德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审核委员会于评估委任中正天恆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时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中正天恆的审计建议(包括工作范围、费用及时间表);(ii)其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处理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行业知识及技术能力;(iii)其对本集团的独立性及客观性;(iv)其资源(包括人手)及能力;及(v)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所颁佈的相关指引。

基于上文所述,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已评估及认为:(i)中正天恆合资格及适合担任本公司之新任核数师;(ii)经参考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资产规模,与中正天恆议定的审计费用与本集团所需的审计工作范围相称;及(iii)委任中正天恆将可维持核数质素,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董事会谨此对中正天恆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表示热烈欢迎。

预期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尽管本公司已委任中正天恆填补开元信德辞任后的临时空缺及尽快开展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中期业绩(「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的审阅工作,但由于中正天恆将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审阅程序,本公司预期将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13.48(1)条,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同时期的中期报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董事会会议延期

董事会宣佈,由于预期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就审议及批准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亦将推迟。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完成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审阅程序的最新发展,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的预期日期,以及为审议及批准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的日期等将另行刊发公告。

可能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规则刊发定期的财务资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该发行人的证券暂停买卖,而暂停买卖通常会持续有效,直至该发行人刊发载有所需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

由于本公司预期未能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公告,目前预期本公司股份将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直至本公司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公告为止。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情况。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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