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董事长潘洪祥提议回购股份
2024-07-30 07:45:15 来源:房企观察网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潘洪祥先生《关于提议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股份的函》。潘洪祥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 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潘洪祥先生 2. 提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2024年7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79元/股,低于 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4.35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基 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潘洪祥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 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 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 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 月。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 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潘洪祥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在回购期间也无增减持计划。
五、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潘洪祥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 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 成票。
六、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 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 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