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承炎辞任
2024-07-26 09:22:4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周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告乃由中国恒大集团(清盘中)(「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刊发。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2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清盘、委任本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清盘人」)以及本公司股份(「股份」)暂停买卖;(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股份恢復买卖的復牌指引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4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股份恢復买卖的额外復牌指引。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彙具有上述公告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清盘人谨此公佈,周承炎先生(「周先生」,据本公司董事(「董事」)登记册所示,彼曾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处理其个人其他事务而辞任,并因而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均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
周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根据上市规则第3.10条,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上市规则要求本公司董事委员会须由指定人数的董事组成,具体而言,(i)第3.21条要求本公司设立仅由非执行董事组成且至少拥有三名成员的审核委员会及(ii)第3.27A条要求本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且提名委员会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佔大多数。
周先生辞任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上市规则第3.10、3.21及3.27A条规定的下限,因此,本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继续停牌
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