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
2024-07-02 14:26:45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43 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4]MTN596 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43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联席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 发行,将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本公司将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 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 露发行结果。
三、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本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 1 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 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将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
七、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本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 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公司将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 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本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 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本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相关工作,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