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置业:张子良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2024-06-12 08:12:07 来源:房企观察网
王大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佈由2024年6月11日起:
1.张子良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
2.王大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宣佈由2024年6月11日起:
张子良先生(「张先生」)之辞任
张子良先生因本集团向彼作出新工作调配,故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张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及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需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王大在先生(「王先生」)之委任王大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王先生,47岁,现任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主要协助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总裁郝恒乐先生处理本集团日常经营事务。自2018年4月加入本集团起,王先生于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i)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经理;(ii)粤桂区域公司总经理;及(iii)中部区域公司总经理。王先生亦于本公司其他附属公司担任多个董事职位,包括郑州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宁波市梅山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王先生于1998年毕业于中国中山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于2010年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拥有本公司840,400股股份及616,000股相关股份(包括根据2020年购股权计划授出可认购616,000股股份的购股权)的权益,合共相当于概约本公司股权百分比0.10%(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王先生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彼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于本公司的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任何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该服务合约。根据服务合约,王先生有权每年收取董事酬金及酌情花红,该金额乃参照王先生的职务及职责以及本集团于有关财政年度的表现等多个因素予以釐定。王先生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担任本集团多个管理层职位收取的酬金预计约人民币2,100,000元。日后将支付予王先生的任何酬金将由薪酬委员会基于王先生的职责及表现及现行市况釐定及批准,且将适时作出披露。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先生过往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关于王先生的资料,亦无任何有关其委任的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张先生于任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并欢迎王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