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董事易小迪、范小冲、范晓华於禁售期买卖证券


2024-05-08 07:21:4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本公告乃由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3第C.14段而作出。

本公司获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易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范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范女士」)通知,彼等被视为于禁卖期(定义见文)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121,000股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出售事项」),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第A.3段,本公司董事于本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紧接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禁售期」)不得买卖任何本公司证券。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之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举行。虽然易先生、范先生及范女士对出售事项并无影响力或控制权,但出售事项仍在禁售期内,并视作彼等进行交易。

董事(除易先生、范先生及范女士外)认为于禁售期之出售事项乃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第C.14段于特殊情况下发生。



公司新闻
合肥城建:竞得4宗地块
取得合肥市蜀山区SS202405号地块、 合肥市蜀山区SS202406号地块、合肥市高新区GX202403号地块以及合肥市高 新区GX202404号地块
公司新闻
中天服务: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被告中麦控股有限公司、王献蜀经嘉兴中院公告送达开 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司新闻
万达退出赤峰与晋江万达广场
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新华保险(601336)和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9.9%和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