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景泰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嘉士辞任
2024-03-04 09:00:1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本公告乃由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而作出。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李嘉士先生(「李先生」)提出自2024年3月1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以投放
更多时间于彼之其他商务及个人事务。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李先生于其16年的服务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未能符合上市规则
于李先生辞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i)上市规则第3.10(1)条之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ii)上市规则第3.21条之审核委员会必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的规定。为符合上市规则以及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正在物色合适的人选,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位空缺,并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尽快且无论如何须于李先生辞任生效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委任合适的人选。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