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地产: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博士被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公开谴责
2023-12-06 08:35:17 来源:房企观察网
为释除疑虑,监管公告仅涉及香港资源控股及其董事,且(除上述有关陆博士情况外)不涉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告乃由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及第13.51(2)(h)条作出。
兹提述联交所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发布的监管公告(「监管公告」),内容涉及(其中包括)对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海林博士(「陆博士」)的公开谴责。陆博士现为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82()「香港资源控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陆博士因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及向联交所提交的附录五B表格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即在其担任香港资源控股董事期间应尽力遵守上市规则,并尽力促使香港资源控股就其房贷业务遵守上市规则,而被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公开谴责(「该事件」)。因此,陆博士已获上市委员会指示参加20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包括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培训要求」)。有关该事件的进一步详情载于监管公告。
为释除疑虑,监管公告仅涉及香港资源控股及其董事,且(除上述有关陆博士情况外)不涉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董事」()除陆博士外)会(「董事会」)认为陆博士仍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原因如下:
1.监管公告没有提及任何陆博士不适合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董事的发现和结论;
2.没有证据表明该事件涉及陆博士的任何不诚实、欺诈,或表明有关其诚信的任何问题,从而影响陆博士作为董事的合适性;及
3.陆博士已向本公司确认彼将遵守培训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据董事会所掌握的资料,该事件与本集团的事务无关,且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及╱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