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服务:延迟刊发2023年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寄发2023年中期报告
2023-09-14 06:19:55 来源:房企观察网
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
延迟刊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及寄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条及第13.49(6)条,本公司须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即2023年8月31日前)刊发有关该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2023年中期业绩」)并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即2023年9月30日前)寄发有关该六个月期间的中期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
由于2022年全年业绩尚待刊发,故本公司未能按照上市规则所订明时间内刊发2023年中期业绩及向股东寄发2023年中期报告。本公司估计将可于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后在短时间内刊发2023年中期业绩。本公司将适时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刊发2023年中期业绩及2023年中期报告的任何重大发展。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将继续尽一切所需努力,按联交所满意的方式履行復牌指引、额外復牌指引及进一步额外復牌指引,以期在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下尽快恢復其股份买卖。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