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高等法院尚未向乐昇作出清盘令
2023-08-16 08:15:21 来源:房企观察网
乐昇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93,273,906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6.38%,包括9.21%的衍生权益。
本公告乃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13.25(1)(b)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已获悉,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呈请人」)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入禀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针对乐昇控股有限公司(「乐昇」)的清盘呈请(「呈请」),请求高等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颁令乐昇清盘,理据为呈请人(作为贷款人)与乐昇(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信贷融资」),截至2023年6月26日,乐昇未能向呈请人偿还386,884,412.40港币的款项。为担保信贷融资,呈请人(作为贷款人)与乐昇(作为押记人)订立了一份担保协议,据此,乐昇将不少于964,838,855股本公司股份出质给呈请人。
于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尚未向乐昇作出清盘令。呈请将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9:30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据本公司董事于作出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乐昇正在寻求法律意见及拟就呈请作出反对,并将考虑与呈请人探讨解决方案。
乐昇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1,693,273,906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6.38%,包括9.21%的衍生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乐昇持有的本公司492,947,000股股份正被接管(「接管」)。有关接管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4日的公告。
本公司现正评估呈请对本集团的法律、财务和经营影响。请股东注意(1)呈请乃对乐昇而非本公司提出;及(2)申索金额乃向乐昇而非本集团作出。呈请对本集团的财务影响仍未确定。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察呈请的进度,并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通知股东。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2022年4月1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刊发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2022年中期业绩及2022年经审核年度业绩。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