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本公司现预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2023-07-11 06:49:29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根据新计划重组取得进一步进展的估计所需时间
兹提述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十(10)股股份获发十二(12)股供股股份之基准进行供股。除文义另有规定外,本公告所使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将向股东(包括不合资格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供股、配售协议、包销协议、特别交易及清洗豁免的进一步详情;(ii)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供股、配售协议及包销协议发出的推荐意见函件;(iii)收购守则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供股、配售协议、包销协议、特别交易及清洗豁免发出的推荐意见函件;(iv)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致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委员会、收购守则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v)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规定的其他资料;及(v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8(11)条,上述通函应自该公告日期起计15个营业日内以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自该公告日期起计21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即2023年7月1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诚如该公告所载,本公司原本预期将于2023年8月4日或之前寄发通函。经考虑(a)通函所需资料的复杂程度及本公司编制该等资料的估计所需时间,及(b)本公司根据新计划重组取得进一步进展的估计所需时间,本公司现预期将于2023年8月31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本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豁免严格遵守收购守则规则8.2之规定及申请其就延后通函之寄发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授出同意,而执行人员已表示其有意授出该同意。本公司将刊发每月更新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上述事宜之任何进一步发展。本公司亦将尽快刊发公告,以向股东及投资者更新任何重大发展。
买卖股份及供股股份的风险警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供股须待(其中包括)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包销商并无根据包销协议的条款(其概要载于该公告「包销协议」一节「终止包销协议」分节)终止包销协议后,方可作实。因此,供股未必会进行。
任何人士如对本身的状况或应採取的任何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本身的专业顾问。于供股的所有条件获达成当日(及包销商终止包销协议的权利终止当日)前买卖股份的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将相应承担供股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可能不会进行的风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