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集团:作为原有贷款人订立由香港上海滙丰银行协调的融资协议
2023-07-05 06:16:10 来源:房企观察网
据此,该等银行同意根据其条款向本公司授予255,420,000港元及89,100,000美元的多批次定期贷款融资
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的披露规定而刊发本公告。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银团(「该等银行」)作为原有贷款人订立由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协调的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据此,该等银行同意根据其条款向本公司授予255,420,000港元及89,100,000美元的多批次定期贷款融资(「该融资」)。该融资将用于本公司现有债务再融资。
该融资自融资协议所规定之提款日期起计为期15个月。该融资由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保及以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股份质押作为担保。
根据融资协议的规定,(a)黄朝阳先生(「黄先生」)及其家庭成员(连同黄先生统称「黄氏家族」)必须继续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b)黄氏家族必须(i)合法及实益及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所有类别具投票权股本35%或以上及(ii)直接或间接控制(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本公司;及(c)黄氏家族成员必须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主席。违反以上规定将构成融资协议的违约事项,因此,该融资须即时宣佈为到期及应付。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间接透过其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控制本公司具投票权股本合计约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