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2023-06-16 09:13:59 来源:房企观察网
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50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 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 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同时,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 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 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 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 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且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 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 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 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目前正与主办券商进行接洽,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聘请主办券 商事宜,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 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