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置地:已收到债权人向中国法院提出的呈请
2023-06-14 08:41:43 来源:房企观察网
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吉通未能及时根据该融资还款而被指称违约,而债权人要求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履行其于该融资及相关担保合约项下的保证责任。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彙应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收到债权人向中国法院(「法院」)提出的呈请(「呈请」)。提出呈请的主要依据是深圳吉通由于未能及时根据该融资还款而违反其责任,而债权人要求本公司(作为该融资的担保人)履行其于该融资及相关担保合约项下的保证责任。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本公司正在寻求其法律顾问的意见,以决定可能採取的行动,并将探讨以友好方式和解及解决呈请的可能性,以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将密切监察上述事宜之发展,并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