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进一步延期举行董事会会议
2023-03-30 09:33:58 来源:房企观察网
目前预期本公司股份将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延迟刊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于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发佈有关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初步业绩之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2022年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告须以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与本公司核数师(即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报表为基准。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向核数师提供所需资料以就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工作,本公司将未能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其2022年年度业绩。
延迟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3.49(1)条之不合规事宜。董事会一直在尽最大努力协助核数师及与其合作,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预计2022年年度业绩将于2023年4月底前刊发。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向其股东告知董事会会议及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的预计日期。上市规则第13.49(3)条规定,倘发行人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9(2)条刊发其初步业绩,则须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如具备该等资料)公佈其业绩。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现阶段不宜刊发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因该等管理账目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状况。
进一步延期举行董事会会议
鑑于上文所述,原订将于2023年3月31日举行以(其中包括)批准2022年年度业绩之董事会会议将延期举行。
暂停股份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刊发定期的财务资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一般会要求该发行人的证券暂停买卖,而该暂停通常会持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包含所规定的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因此,目前预期本公司股份将于2023年4月3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