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地产:延迟寄发通函
2023-01-05 09:15:21 来源:房企观察网
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2023年1月20日当日或之前。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有关与建业新生活订立建议重续房产营销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建议重续社群营运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建业新生活框架协议」)的公告(「建业新生活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有关与筑友智造订立建议重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连同建业新生活框架协议,统称为「该等框架协议」)的公告(连同建业新生活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使用的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该等框架协议(包括其各自项下的建议年度上限)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该等框架协议(包括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之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发出之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该等框架协议(包括建议年度上限)之意见;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2023年1月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根据上市规则将载入通函的资料,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2023年1月20日当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