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地产:获准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
2022-11-22 09:35:28 来源:房企观察网
中期票据为无担保债券,且地位次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券持有人。
本公告乃由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批准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註册成立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发行人」)就建议向合资格投资者分期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元的境内中期票据(「中期票据」)进行註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3+N年,其初始期限为3年(「初始期限」),其后可长期存续,直至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于任何在初始期限后每满三年的当日(「票面利率重置日」)赎回为止,并在发行人赎回时到期。中期票据的初始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的票面利率将根据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惟发行人可延期支付,而于延期期间,发行人不可分派股息或削减股本,直至递延金额悉数支付为止。此外,中期票据为无担保债券,且地位次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券持有人。中期票据将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具体请参见募集说明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主承销商,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承销商。有关中期票据涉及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将于发行时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发。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公佈有关发行中期票据的进一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