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地产:更改末期股息派付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或前后
2022-10-21 09:24:05 来源:房企观察网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内新冠疫情多地零星散发及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兹提述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及2022年6月17日的公佈(「该等公佈」)。除文义另有说明者外,该等公佈所用词彙于本公佈使用时具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佈所披露,本公司股东(「股东」)于2022年6月17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末期股息(其将以现金支付并附以股代息选项,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全部或部分收取新股份作为末期股息以替代现金),并预期将于2022年10月21日或前后派发予2022年6月27日营业时间结束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此外,有关以股代息计划的通函及相关选择表格预期将于股东週年大会后寄发予股东。以股代息计划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以股代息计划项下发行的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国内新冠疫情多地零星散发及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所带来的诸多挑战,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议决更改末期股息派付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或前后,以保留本集团的现金资源于此艰难时期作营运资金用途。董事会认为该更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所有其他载于该等公佈有关派付末期股息的资料维持不变。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末期股息支付安排及╱或寄发有关以股代息计划的通函及选择表格刊发进一步公佈。
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许健康先生、许华芳先生、肖清平先生、施思妮女士及张洪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许华芬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魏伟峰博士、梅建平博士及丁祖昱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