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特区建发集团已委托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本金2亿元贷款
2022-10-21 09:14:59 来源:房企观察网
根据该合同规定,重庆华南城同意将若干物业抵押给特区建发集团。
于2022年10月20日,华南国际与特区建发集团和银行订立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规定,特区建发集团已委托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元的贷款。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相关,同日,重庆华南城与特区建发集团订立了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规定,重庆华南城同意将若干物业抵押给特区建发集团。
于本公告日期,特区建发集团持有已发行股份约29.28%。因此,特区建发集团爲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故爲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交易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交易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预期贷款所得款项将由本集团用于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现有贷款之本金及利息。贷款的固定年利率为4.35%,低于外部金融机构一般为类似贷款所提供的利率。鉴于本集团的资本需要以及中国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认爲交易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均有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爲:(i)交易条款(其中包括利率及贷款价值比)公平合理;(ii)交易是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iii)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除李文雄先生、万鸿涛先生及覃文忠先生(由特区建发集团提名之董事)及申丽凤女士(特区建发集团之外部独立董事)于董事会有关会议上放弃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案投票外,董事确认,概无其他董事于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或须就有关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影响
于本公告日期,特区建发集团持有已发行股份约29.28%。因此,特区建发集团爲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故爲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由于有关交易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交易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