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全数偿还委托贷款
2022-09-29 06:51:26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全数偿还未偿还的委託贷款人民币183,600,000元
本公告由上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上海金心(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持有51%股权但并非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作为借款人)、上海祥源(作为贷款委託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受託人」()作为贷款代理人)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订立的委託贷款合同(「委託贷款合同」),据此,上海祥源同意以委託贷款形式向上海金心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85,000,000元(相当于约204,961,500港元)的贷款(「委託贷款」)。如该等公告所载,本公司附属公司就委託贷款最高本金额的50%以及相应利息(分别为人民币92,500,000元(相当于约102,480,750港元)及人民币2,713,333元(相当于约3,006,101港元))提供担保及╱或抵押。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已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全数偿还未偿还的委託贷款人民币183,600,000元(相当于约203,410,440港元),连同相应未偿还的利息人民币5,385,600元(相当于约5,966,706港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2,222,680元(相当于约2,462,507港元),因此委託贷款合同项下概无未偿还款项。
据此,委託贷款担保人及抵押人于保证合同和委託贷款抵押合同项下的责任可分别解除。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认为,偿还委託贷款并无对本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