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园:延迟刊发2022年中期业绩
2022-09-01 08:50:39 来源:房企观察网
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其核数师紧密合作,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
本公告乃由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a)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的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度业绩(「二零二一年度业绩」)及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度报告(「二零二一年度报告」);(b)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一年度业绩;(c)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的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寄发二零二一年度报告;及(d)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的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发出的復牌指引(统称为「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等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本公司须于不迟于该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即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初步业绩(「二令二二年中期业绩」);及于不迟于该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即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核数师仍在编制二零二一年度业绩。鉴于刊发二零二一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度报告仍未完成,预计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将不会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分别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刊发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前寄发。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其核数师紧密合作,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二零二一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以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由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适时发佈进一步公告,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i)就批准二零二一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的董事会会议日期;(ii)二零二一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的刊发日期;(iii)二零二一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的寄发日期;及(iv)本公司股份买卖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