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获告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中国海外发展集团」)已就其所持有的1,311,965,566股股份(佔配发以股代息股份前全部已发行股份约38.32%)全部选择以以股代息股份方式收取末期股息。
因此,本公司已向中国海外发展集团配发98,792,586股以股代息股份。紧随完成配发以股代息股份后,中国海外发展集团持有1,410,758,152股股份(佔全部已发行股份约39.63%)。
董事局亦获告知,中国海外发展集团选择全部以以股代息股份收取末期股息,显示其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支持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