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厦门泰禾23.53亿元转让泰维置业 60%股权 受让方为兴业信托
2022-06-10 07:04:45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转让股权引入股权投资方并约定股权回购安排以获取融 资,加快项目的开发与运营速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 司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泰禾”)、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泰维置业”)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 于近日签署了《白塘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将厦门泰禾持有的泰维置业 60%股 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兴业信托(代表“兴业信托•筑地 TZ001(福建泰维)集 合信托计划”),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35,300 万元,且各方同意以交易对价人民币 235,300 万元偿还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兴业信托的部分债务。
同时,公司、厦门泰禾、泰维置业与兴业信托签署《白塘湾项目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兴业信托收购泰维置业 60%股权完成日起届满 36 个月 (以下简称“回购期”)之日,公司及厦门泰禾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无条件 受让泰维置业 60%股权或各方另行约定的受让比例。 本次交易中,泰维置业的其他股东就本次交易的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 交易事项系为项目开发进行的融资性股权转让,旨在于加快公司项目的开发与运 营速度。
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报 告、财务状况与资产情况,以截至协议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累计总 投入金额为议价基础,参考标的公司所持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销售前 景,根据平等、自愿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予以确定。本次交易事项系为 项目开发进行的融资性股权转让,有利于加快公司项目的开发与运营速度。本次 交易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旨在通过转让股权引入股权投资方并约定股权回购安排以获取融 资,加快项目的开发与运营速度。本次交易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