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中国:预期2021财政年度报告将于7月15日刊发
2022-05-20 08:45:52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公司已尽其全力协助本公司核数师完成彼等的审计工作
本公告乃由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并表联属实体,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有关本集团於2021财政年度未经审计综合业绩的公告(「未经审计业绩公告」)、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有关未经审计业绩公告的补充公告及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有关延迟刊发2021财政年度经审计年度业绩的公告(「更新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更新公告所述,经与本公司核数师所讨论,基於在2022年5月底前(i)上海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ii)上海市内及与本公司设有办事处之城市往返交通恢复;(iii)核数师可於全国范围内取得所需资料及文件以完成审计程序;及(iv)不再出现任何不可预见的情况,目前预期2021财政年度的经审计业绩及年度报告将於2022年7月15日或前後刊发。
鉴於上文所述,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本公司已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i)上市规则第13.46(2)(a)条,前提为本公司将於2022年7月15日或之前寄发2021财政年度之年度报告;及(ii)上市规则第13.46(2)(b)条,前提为本公司将遵守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法律及法规,於2022年8月26日或之前举行2021财政年度之股东周年大会。是次豁免仅适用於是次事件,倘本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可能会更改或撤销是次豁免。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补充,本公司已尽其全力协助本公司核数师完成彼等的审计工作。据本公司核数师所告知,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识别需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之关键事宜。
如在完成审计程序过程中,本公司经审计业绩及年度报告的预期刊发日期发生其他重大进展,本公司将在必要时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