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
2021-12-28 08:48:55 来源:房企观察网
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2021年12月2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 幸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 《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 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债务重组概述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 阶段性紧张。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积极协调各方 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于2021 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2021-074号公告),其中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 内容。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已于2021年12月表决通过该计划。目前公司正在省 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协议洽谈、签署等《债务重组计划》 有关事项的落地。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公司金融债务将通过多种方式妥善安排清偿。为推 动债务重组计划的落地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债务重组计划》的债 务清偿方案,就债务重组协议的内容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并签署债务重组协 议。在具体实施《债务重组计划》及执行债务重组协议过程中,如涉及资产处置 等需公司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事宜的,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债务重组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金融债务的债权人包括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债权人为关联方的,公司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 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关于“带”的部分 “带”,即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 要内容包括: 1、出售项目公司自身金融债务,随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一并带走并转出华夏 幸福,由项目公司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还本付息。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 议签署日后5年期,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 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 率调整为3.85%。 2、出售项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有条件承接华夏幸福统借统还的金融 债务,具体置换方式由华夏幸福、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 体协商。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 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 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二)关于“展”的部分 “展”即优先类金融债务展期或清偿约352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 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账款质押和实物资产抵押的金融债务,维持原财产担保措施不变。 如若实物资产抵押相关担保物被处置或出售的,所担保债权可在担保物处置或出 售价款范围内优先清偿;应收账款质押的,按年度分期按比例偿还。债务本金展 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 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 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2)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相关的开发贷,由相关金融机构维持开发贷 余额不变,利率下调,存量项目逐步销售偿还,新增项目逐步投放。债务重组协 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
(三)关于“兑”、“抵”、“接”部分 3 “兑”即出售资产回笼资金中约570亿元用于兑付金融债务;“抵”即以持有 型物业等约220亿元资产设立信托,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约220亿元金融债务; “接”即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偿。“兑”、“抵”、“接” 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部分现金清偿 按照一定的现金清偿比例,以公司出售资产现金回款对债权人部分债权予以 现金偿付。 2、部分信托受益权抵偿 以公司持有型物业等资产设立信托计划,并以设立后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偿付 相关金融债务。信托计划期限初定为8年。在信托计划到期前,由受益人大会根 据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对信托计划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相关金融 债务依据信托受益权份额分配清偿完毕的,该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3、剩余部分展期留债 剩余约550亿元金融债务由华夏幸福承接,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 署日后8年期满,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 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2.5%,利随本清。该部分金融债 务通过后续经营发展逐步清偿。展期届满后,根据企业后续经营情况,可协商直 接清偿或继续展期。
(四)欠息、罚息等事项 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金融债务,已发生未支付的利息豁 免或利随本清,如选择利随本清,则利率调整为2.5%;已发生未支付的罚息、违 约金、复利及其他违约责任予以豁免。
(五)担保措施 如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按照上述“兑”、“抵”、“接”等方式清偿的债务 存在股权质押的,二是涉及可出售资产或项目公司的担保措施、确因出售资产或 上市公司监管要求需要解除担保的,申请债权人配合解除相应担保措施。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公司处于债务重组计划实施的重要阶段,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是实施《债务重 组计划》的重要环节。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